关于对第四批烟台市商用汽车消费券补充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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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2号)、《烟台市关于落实〈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烟工信〔2022〕67号)等文件精神。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在烟台市内商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商用汽车(不含二手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商用汽车消费券。经个人消费者自愿申报,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公安、税务部门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及相关评审等工作,拟为沙忠飞等4名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联系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电话:0535-6917062

邮箱:ytjxqck@yt.shandong.cn

附件:烟台市商用汽车消费券发放公示-第四批补充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烟台市商用汽车消费券发放公示-第四批补充

区市

序号

姓名

购车类型

动力类型

车辆价格

申请消费券金额

云闪付注册手机号

芝罘

1

沙忠飞

轻型封闭式货车

新能源

89000

3000

1526451****

芝罘

2

李广伟

轻型厢式货车

燃油

45000

2000

1866380****

芝罘

3

郝少朦

厢式运输车

燃油

45000

2000

1556384****

芝罘

4

邵振天

轻型栏板货车

燃油

32000

2000

182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