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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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工作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关键技术供给,立足于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通过聚合创新要素,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面向国家“十四五”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全省标志性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鼓励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验收工作

对已培育且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经所在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工信局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要求,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未实现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零突破”的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力求突破。对符合培育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附建设方案(一式3份)请于6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6241782

电子邮箱:ytgxkjk@yt.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