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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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属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的企业。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具体见本文附件6、7。

(三)不予推荐范围:

1.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

2.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3.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1.申报要求。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2.申报方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并根据各区市要求按时提供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本,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县局初审

1.初核推荐。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工作,按照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对申请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不推荐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2.报送材料。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于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单一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佐证材料”)等,快递寄至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指导处(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楼601A室),同时以优盘方式报送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

(三)市局推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研究确定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名单,按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省级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审报材料进行复核,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实地抽查,研究确定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名单。

(五)动态管理

工信部将发布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发布前,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发布后,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有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严密做好指导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二)优化发展环境。要强化精准服务,积极解难纾困,不断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政策措施,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三)注重示范引导。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联系方式

(一)线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

(二)省工信厅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万吉良 陈纪旸

联系电话:0531-51782520,51782820

(三)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正功 曹墨虎,联系电话:6243879

联系邮箱:ytgxqyfzk@yt.shandong.cn;

ytkjpxk@163.com

联系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综合办公大楼601A

(四)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区市

联系电话

区市

联系电话

区市

联系电话

芝罘

6235363

福山

6356269

牟平

3466085

莱山

6891604

开发

6398980

高新

6922458

长岛

3216079

蓬莱

3355517

龙口

8517148

招远

8069875

莱州

2731656

莱阳

7222099

海阳

3220864

栖霞

5212657



 

附件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2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附件6《办法》附件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doc

附件7《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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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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