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审批”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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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要求,将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市级实施。此次涉及的委托事项共4项,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具体事项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审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审批”;“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

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为企业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相关企业可至我局消费品产业科、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办理以上4项业务。

联系电话:消费品产业科 0535-6241621

规划与技术改造 0535-6858997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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