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烟工信产〔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依据《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按时高质完成。
(三)按要求申报。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于2021年4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4)(1份)、《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汇总报送我局产业政策科。我局组织开展认定和审核工作,并以通知形式发布结果。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41779
电子邮箱:ytidcenter@163.com
邮寄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楼511室
附件:1.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3.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烟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