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研发新药最高奖500万

发布日期: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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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研发新药最高奖500

 

   日前,我市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实施意见》,在医药企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医药产业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医药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医药健康企业达到3 家以上,进入全国医药百强企业8 家以上,把医药健康产业打造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根据《意见》,我市将加大在本市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创新奖励力度,鼓励药物研发并在市内实现产业化。对于化学药品1 2 类,生物制品1类(治疗与预防用),中药及天然药物1 6 类,根据各阶段成果及产品实际销售情况给予奖励。企业完成药物临床前研究,根据实际试验费用,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最高100 万元奖励(含接收转让的新药临床批件);企业完成药物Ⅰ、Ⅱ期临床试验,根据实际试验费用,分别给予最高50 万元奖励;完成Ⅲ期临床并自主生产的,给予100 万元奖励; 企业获得新药证书及相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在我市生产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持有的药品委托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自开始销售起3 年内,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2%1%给予奖励,3 年累计给予单一企业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鼓励仿制药研发,对于化学药品3 4 类,生物制品2 14 (治疗与预防用),经企业研发、申报并获得相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开始销售起3 年内,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2%1%给予奖励,3 年累计给予单一企业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我市提出,设立2 亿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基因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注册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中试基地等国际化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医药健康企业与有关高校、研发机构以申请课题的方式开展项目研究。以政府资金适当注入、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设立一期5 亿元、总规模不少于50 亿元的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引进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等,打造基金支撑产业发展平台。

 

  支持医药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对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世界500 强、国内外上市公司及国内行业百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专项、重点新产品、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等,在享受我市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励和支持力度。

 

  支持创建口岸药检所,加快推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和升级改造,采购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断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自2017年起3年内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YMG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夏天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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